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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难路”第30讲 刘君博博士谈“裁执一体化”财产保全的逻辑与改革

    发布时间:2017/11/06

    2017年11月1日中午,“学院难路”学术论坛在学院南路校区法学院808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裁执一体化’财产保全的逻辑与改革”,主讲人为刘君博博士。本次论坛由副院长李伟老师主持。出席活动的有刘燕副教授、张琪副教授、郑人玮副教授、李朝晖副教授、陈飞副教授、缪因知副教授、李海明副教授、董新义副教授、吴晓丹副教授、刘权博士、张晓冰博士、郑玉双博士、武腾博士、周游博士、王毅纯博士、商浩文博士、殷秋实博士、张金平博士等。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同学也参加了此次论坛。

    会议伊始,李伟副教授首先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主题,对在场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同学提出学习的要求。

    刘君博博士指出,解决问题是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出发点。最高法院早在1988年便提出运用诉讼保全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执行难”问题。然而,经过数十年的实践和研究,“执行难”问题并未得到很好地解决。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对现行财产保全制度的运行模式进行实证研究。经过实地调查和研究,刘君博博士从微观层面和实务操作的角度将财产保全程序的特点概括为“裁执一体化”。“裁执一体化”的财产保全程序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优点,但却使财产保全制度在制度运行层面出现了“低水平均衡”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低申请率、低裁定率和低执行效率”。

    针对“低申请率”问题,刘君博博士指出,当前财产保全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具体准确的被保全财产的线索,规范层面具体标准的缺失亦导致财产保全案件立案、审判标准的“高阶化”。这些困难使得案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望而却步。针对“低裁定率”的问题,从实证角度层面,财产保全制度欠缺“可视化”的判断标准,也无法体现在法官的工作量中,从而导致法院能出具书面裁定而不出具;而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刘君博博士创造性地借用坐标轴的原理阐述了“保全必要性”与“明确的财产信息或财产线索”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而前两者共同作用导致了财产保全制度的“低执行效率”。

    最后,刘君博博士认为,当前技术革新与司法体制改革是打破财产保全制度“低水平平衡”的契机。当前“裁执一体化”的改革要义便是回归规范。坚持程序分化,明确法院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与人员权责;拓展查明财产信息的途径,明确被申请人的财产报告义务;激活保全救济程序,充实财产保全立案、审判、执行的正当性基础,将救济审理权限划归审判监督机构或执行裁判机构,通过复议程序和执行救济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

    在互动交流阶段,周游博士、董新义副教授、李朝晖副教授、张琪副教授先后就广东省不同地区执行难的具体情况、诚实信用原则在财产保全制度中的运用、对与公司并无法律关联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财产保全的困境、中国征信体系的完善等问题与刘君博博士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文/图 刘芮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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