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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召开2011-12学年第四次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11/11/15

      2011年11月2日上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召开了2011-2012学年第四次工作例会。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副主任高秦伟、林剑锋、法硕教育中心教务干事梁绯娟、初宽、白斌等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刘双舟副院长主持。

        梁绯娟老师、李轩主任首先分别通报了个别学生离校后相关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的处理进行了讨论。梁绯娟老师通报了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学生开题报告情况和论文答辩的时间进度安排。在会上,刘双舟副院长对新的研究生培养情况表进行了说明,李轩主任汇报了外地在职法律硕士集中授课情况,会议讨论决定了有关后续安排。会议决定充实法律硕士教学督导组,安排了近期集体教学观摩和组织教师听课事宜。会议要求严肃课堂纪律,对少数旷课较多的学生提出了督促处理意见,就本学期学生座谈会的召开进行了安排。会议还就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2011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论证和修订,并原则通过了国家法律硕士综合改革试点配套资金的使用办法。会议还研究了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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