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富国
中国公共采购改革与立法以“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两条渠道和两股力量分别进行,呈现出独特的特征。这种改革与立法格局是我国市场经济与政府改革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体现了我国社会改革的进步方面。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由两大主要部门主导的这两个改革从政府采购改革开始就产生了巨大的冲突,这个很大程度上基于部门和个人利益上的冲突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政府采购法的立法进程,使政府采购法被人为地割裂,立法质量也受到严重影响。政府采购法律的冲突,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适用上的问题,将对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实践产生不良影响。
如果在我国《政府采购法》出台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关系的讨论尚主要是一个学术与立法政策问题的话,那么当这部法律已经出台并即将生效的时候,两法的关系问题已经演变为一个法律的冲突、协调与适用问题。对采购法理念认识上的局限性,已经使为数众多的人,包括法律的实施者,对立、割裂地看待我国的这两部采购法律。本书试图说明,这两部法律都是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必须从统一立法的角度来认识和构建我国的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框架。虽然目前我国采取了区别立法模式,但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希望在于未来我国统一政府采购立法的努力。
本书是在作者参与我国政府采购的两部立法,以及对我国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改革与立法进行多年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的。它最突出的特点至少有三:
第一,原理。本书是关于一个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原理的论述。本书写作的依据主要是我国的招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但却不限于我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法的具体规定。作者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努力追求“做到把道理讲透”,因而本书采用了大量的比较法研究方法,特别强调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法理分析。
第二,适用。本书从统一立法的视角阐释我国政府采购法律立法与适用中的冲突与协调问题。这反映了作者在参与起草法律过程中一直呼吁的,建立我国统一政府采购法体系的努力,也为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第三,框架与专题。本书针对政府采购法的主要构成采用专题方式进行分析。这反映了作者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试图确立我国统一政府采购法分析框架的努力。
第四,反映了我国公共采购法改革与发展的最新进展。
本书40万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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