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05]5号
各教研室、研究所、中心: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200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项目研究有重要理论意义及较高学术价值,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有重要实际意义,特别是对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学科建设和发展起积极促进和推动作用。
2.为准备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项目进行先期预研究。
3.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利于提高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学术水平。
4.有稳定的研究队伍,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有利于学术梯队的建设。
二、申请者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在职教研人员,每个项目组只确定一名项目负责 人,且必须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3.过去承担的院级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请。
4.申请者若以相同或相近题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校级科研项目获得资助,本次申报院级项目自动取消。
三、项目分类和成果形式
院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等。论文的完成时限为1年,专著完成时限为2年。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
四、中期检查和鉴定结项
项目研究中期检查时须有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的论文1篇。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结项时重点项目须有发表在B类以上刊物1篇或C类核心刊物上的论文2篇;一般项目须有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论文1篇。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结项时须完成专著书稿。项目研究应严格按照课题申报的时间完成,在预定时间内未完成者,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项目。
五、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于结项后全额拨付。如结项不合格者将取消立项,停拨经费,且两年内不得申报。
六、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电子版申报的方式。申请者请进入法学院公共邮箱law@cufe.edu.cn下载项目申请表,填妥后打印出来,交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由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立项。
七、本次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请各为老师严格遵守,过时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
200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