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前学校发布了《2007年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告》,本年度学校教育发展基金各相关奖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 年3月28 日(星期三)。现予转发,望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师生积极申报。
2007年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告
各学院:
根据《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各奖励基金的收益情况,现将 2007 年教育发展基金各奖励基金申报与评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申报要求
为了提高各奖励基金的评审效率,保证评审工作高效优质进行,各单位或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申报工作的管理,要根据申报人所申报基金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以确保申报材料的有效性,避免不合格材料报送基金办公室;申报各奖励基金的教职工和学生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基金办公室要严把入口关,为各级评审创造良好的评审条件。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 一 )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校园网学校办公室主页“下载专区”栏下载并填写、打印所申报奖项的基金申报表(申报表用计算机录入,请勿用手写)。
( 二 )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要根据申请人所申报基金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其中, 申报奖学金的学生,要根据所申报基金规定的学习成绩统计范围,按照必修、限选、任选的顺序如实填写全部成绩,同时,班主任要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如发现所报成绩弄虚作假或漏报成绩者,一律取消申报人当年评审资格。
( 三 )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将 初审合格并签署本单位或部门推荐意见的申报表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 A4 纸)汇总后,报送基金办公室( 地点:行政楼 710 室;电话: 62288212) 。交表时间截止到 2007 年 3 月 28 日 (星期三)。
( 四 ) 基金办公室对各奖励基金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 五 ) 基金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各奖励基金评审组织进行评审。具体如下:不设学科评审组或奖项评审组的基金,由其评审委员会直接评审;设有学科评审组或奖项评审组的基金由评审组进行初评后,将初评结果报送其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
三、审批与公示
( 一 ) 各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出拟奖励人选后,由基金办公室汇总拟奖励人选名单,并上报校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 二 ) 校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各奖励基金拟奖励人选审批后,向全校公示 1 周。在公示期内 , 有异议者,须以真实身份向基金办公室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基金办公室对异议者身份给予保密,并根据异议核实情况上报校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复议。
四、申报与评审时间
( 一 )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07 年 3 月 28 日 (星期三)止,逾期不再受理。
( 二 ) 各奖励基金评审组织将于 4 月中旬进行评审工作;校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拟于 6 月中旬对各奖励基金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批和公示。
( 三 ) 各奖励基金的评审结果拟于 2007 年 6 月下旬公布,并向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各奖励基金奖励范围、奖金额度、奖励名额及奖励项目
( 一 ) 基础课教学奖励基金
1. 奖励范围:经济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用数学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等 8 个单位从事全校大学一、二年级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的教师,均可以按照本单位教师比例的 8% 申报。
2.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奖励总金额 3.6 万元,奖励总名额 12 人,每人奖金 3000 元。
3. 教学、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时间如下:
(1) 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年限为 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共 2 学年,其范围为我校《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 2003 〕 153 号)中规定的授课工作量、非授课工作量和教学法研究工作量。
(2) 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年限为 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共 2 学年,其范围为我校《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 2003 〕 154 号)中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 二 ) 涌金奖励基金
1.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奖励总金额 11.3 万元,奖励总名额 63 人。
2. 奖励项目
(1) 涌金青年教师学术奖
①奖励范围:本校在岗的青年教师(含兼任行政职务的青年教师),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即 1962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者),均可申报。
②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3 万元,奖励名额 10 人,每人奖金 3000 元。
③学术成果统计时间为 2004 年 1 月 1 日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在校期间)。
(2) 涌金优秀管理奖
①奖励范围:依据学校岗位聘任制暂行办法,受聘于各级各类管理岗和教辅岗的教工,均可申报。
②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3 万元,奖励名额 10 人,每人奖金 3000 元。
(3) 涌金研究生学术奖
①奖励范围:在校研究生,均可申报。
②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 万元,奖励名额 10 人(硕士生 9 名、博士生 1 名),每人奖金 2000 元。
③硕士生申报的学术成果须在 5 篇(含)以上;博士生申报的学术成果须在 10 篇(含)以上。
(4) 涌金本科生学术奖
①奖励范围: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
②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0.9 万元,奖励名额 9 人,每人奖金 1000 元。
③申报的学术成果须在 2 篇(含)以上。
(5) 涌金优秀学生干部奖
①奖励范围 :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②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1.2 万元,奖励名额 12 人 ( 包括 1 名新生 ) ,每人奖金 1000 元。
(6) 涌金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奖
①奖励范围: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②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1.2 万元,奖励名额 12 人,每人奖金 1000 元。
( 三 ) 涌金特别奖励基金
1. 奖励范围: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2.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奖励总金额 4.8 万元,奖励总名额 8 人。
3. 奖励项目
(1) 涌金特别奖研究生学术奖
①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4 万元,奖励名额 4 人(硕士生 3 名、博士生 1 名),每人奖金 6000 元。
②硕士生申报的学术成果须在 5 篇(含)以上;博士生申报的学术成果须在 10 篇(含)以上。
(2) 涌金特别奖本科生学习优秀奖
①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4 万元,奖励名额 4 人(每个年级评选 1 人),每人奖金 6000 元。
②二至四年级学生学习成绩统计为上学年第二学期和本学年第一学期;一年级新生学习成绩统计为本学年第一学期。
( 四 ) 鸿基世业奖励基金
1.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奖励总金额 4 万元,奖励总名额 32 人。
2. 奖励项目
(1) 鸿基世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奖
①奖励范围:从事党务、共青团、工会工作,担任专兼职班主任、兼职从事两课的教师,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 MBA 教育中心、分部、西山分部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工及其他利用业余时间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成绩突出的教工,均可申报。
②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1.2 万元,奖励名额 4 人,每人奖金 3000 元。
(2) 鸿基世业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奖
①奖励范围: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②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8 万元,奖励名额 28 人 , 每人奖金 1000 元。
(五)大都会奖学金
1. 奖励范围: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
2.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奖励总金额 14.4 万元,奖励总名额 92 人。
3. 奖励项目
⑴大都会本科生学术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4 万元,奖励名额 12 人,每人奖金 2000 元。
(2) 大都会优秀志愿者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25 万元,奖励名额 15 人,每人奖金 1500 元。
(3) 大都会文体优胜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25 万元,奖励名额 15 人,每人奖金 1500 元。
(4) 大都会助学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6.75 万元,奖励名额 45 人,每人奖金 1500 元。
(5) 大都会港澳台侨学生学业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0.75 万元,奖励名额 5 人,每人奖金 1500 元。
( 六 ) 芙蓉学子奖励基金
1. 奖励范围: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2.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奖励总金额 18.8 万元,奖励总名额个人 91 名、团队 6 支。
3. 奖励项目
(1) 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团队创新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1.8 万元,奖励名额 6 支团队,每支团队奖金 3000 元。
(2) 芙蓉学子团学工作创新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 万元,奖励名额 8 人,每人奖金 2500 元。
(3) 芙蓉学子优秀社会工作者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4 万元,奖励名额 20 人 (本科生 10 人、研究生 10 人) ,每人奖金 2000 元。
(4) 芙蓉学子优秀传媒工作者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 万元,奖励名额 10 人,每人奖金 2000 元。
(5) 芙蓉学子优秀社团人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2 万元,奖励名额 10 人,每人奖金 2000 元。
(6) 芙蓉学子助学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5.4 万元,奖励名额 27 人,每人奖金 2000 元。
(7) 芙蓉学子学习进步奖
奖金额度及奖励名额:颁奖金额 1.6 万元,奖励名额 16 人,每人奖金 1000 元。
六、其他事项
( 一 ) “涌金奖励基金研究生学术奖”与“涌金特别奖励基金研究生学术奖”两种奖项之间可以重复申报,除此之外,每位申报人各奖项之间不能重复申报。
( 二 ) 上一年度已获学校教育发展基金某项奖的师生,本年度如继续申报,上年申报时已列入的学术成果不再统计在内。
(三)申报各种奖励基金的师生上报申报材料时,须将自己所填写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用 A4 纸打印,并统一 用曲别针或小夹子装订 ,切勿用订书钉订 。
特此公告。
学校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