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题目:反垄断立法的最新进展
主讲人:尚明 教授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
国家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主任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兼职教授
主持人:曹富国 教授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主任
时 间:12月20日(周三)晚7:00
地 点:主教学楼206教室
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
2006年12月14日
[附一]尚明司长简历
尚明司长,1982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先后在国家外经贸部、商务部工作,先后担任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职员、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调查专员,国家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曾多次参与并负责双边及多边贸易及投资协定、知识产权协定、反倾销协议等谈判;主持和参与了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的立法以及重大贸易纠纷及知识产权的政府磋商;他在任商务部条法司司长的同时,还兼任国家反垄断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国反垄断立法、外资并购审查及中外反垄断国际交流; WTO法律事务和争端解决;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审查及审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立案调查和应诉指导;贸易救济措施的政府间协调和磋商等。主编、编著有《反垄断法——主要国家与国际组织反垄断法律与实践》(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版)、《世界贸易组织与法制建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反倾销——WTO规则及中外法律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书。
[附二]知识链接:垄断行为与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被喻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是为解决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与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目前全球有近90个国家颁布和实施了反垄断法。
世界各国的反垄断一般都是针对经济垄断行为而言的。与西方国家不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遗留问题,反行政性垄断成为我国反垄断立法的重点和难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招投标法》等法律。2001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不同程度涉及了反垄断问题,但立法过于分散,没有形成一个专门和完整的反垄断法体系。
我国反垄断法原先由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起草。根据十届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经贸委承担的《反垄断法》的起草任务也转由商务部承担。
2004年3月,商务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反垄断法(送审稿)》。
2006年6月,国务院讨论通过了《反垄断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6年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垄断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兑现加入WTO的承诺,中国反垄断法有望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