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国家竞争力与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的金融发展与创新
研讨会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理事、特邀嘉宾:
在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指导支持下,经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与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研究协商,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定于2011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筹备、召开的背景
继2009年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成功举办两届年会后,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将服务区域、地方金融资本市场作为研究会工作的重点。2010年7月,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同志在听取了研究会就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的金融发展和中小企业上市孵化基地建设、2011年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年会等事宜的汇报后指出:湖南省在进行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金融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非常重视金融创新;欢迎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为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2011年7月19日,周强书记在听取研究会、省金融办的汇报后又做了进一步的指示。
为了给2011年年会提供前期资料,并为湖南省的金融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研究咨询报告,研究会于2010年9月成立了“湖南省‘两型社会’试验区金融发展与创新”调研课题组,赴湖南省及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进行调研。调研组在长株潭衡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参观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园区和企业。2011年3月,在南岳举行了由研究会、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主办,衡阳市人民政府承办的“湖南省‘两型社会’试验区金融发展与创新”课题成果讨论会。2011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湖南省‘两型社会’试验区金融发展与创新”研究咨询报告专家论证会。2011年7月,该定稿的研究咨询报告呈报给湖南省委和周强书记,得到周强书记的高度评价。
调研报告建议:湖南省在加快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二阶段建设,探索建立“两型社会”建设制度框架、产业体系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促进机制的过程中,湖南省应将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为依托建设“两型”区域金融中心提升到战略高度,通过建立起一个起强大支撑作用的金融服务产业和资本市场,促进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从而实现在中部地区的率先崛起。课题调研组还为湖南省拟定了《湖南省促进“两型”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建议稿。
二、会议主题和内容
1、主题:“ 国家竞争力与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的金融发展与创新”
2、研究讨论内容:中国中部崛起与金融资本市场的关系;区域经济体在中国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中的地位;法治与金融市场、金融体制的互动关系;服务民生的包容性金融创新制度及法律制度;如何建设以“两型社会”试验区为依托的“两型”区域性金融中心;如何在“两型社会”试验区建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上市孵化基地、加入新三板、发展低碳经济产业和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性、地方性金融法规建设;等等。
既可研究讨论国际性、全国性问题,也可研究讨论地方性,特别是湖南省的问题。
3、论文准备建议:可参阅和研究国家、湖南省、其他省市的"十二五"规划;可进行法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的交叉或结合研究。
三、会议主办、时间、地点
1、主办机构: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
2、协办机构:
(待定)
3、时 间:
2011年10月中下旬,会期一天半。
4、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
5、会议规模:200人以内
四、会议议程
第一天上午:会议开幕式、大会论坛
下午:分会场论坛
晚上(21点-22点):研究会换届、重新登记选举
第二天上午:大会主题发言、总结、闭幕式
五、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及人员
(1)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机构理事代表;
(2)受邀请的证券界、金融界、立法司法界领导、专家;
(3)提交论文受邀请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实际部门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
由于受会议规模控制,谢绝非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和非邀请人士参会。
2、费用承担
与会者参会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每人交纳会务费600元。
3、优秀论文评选
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组织评选提交本次会议的优秀论文并予以表彰。
4、论文提交与会务联系
请各位理事、其他参会单位和人员围绕年会主题和专题,撰写论文或者将已有未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在2011年10月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发送至:(1)证券法学研究会电子专用邮箱:zqfyjh@163.com;(2)邢会强副教授,电话:13671035012,邮箱:xhq8899@sina.com;
回执邮寄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 赵锡平老师收;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288672(赵老师);传真:010-62289190。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