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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飞副教授应邀出席“2008年《物权法》与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高层论坛”

    发布时间:2008/01/12
          2008年1月8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承办的“2008年《物权法》与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高层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召开。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尹飞副教授应邀出席论坛,担任论坛第三阶段评议人,并就物权法与证券市场法制之间的互动关系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必然会涉及到各种投资活动。广大群众除了投资开办实业,还可以投资于各类金融产品,包括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这些投资活动和投资权益迫切需要得到《物权法》等法律的承认和保护。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证券市场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深远的重大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出席论坛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并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他认为,要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和谐、永续、健康发展,就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物权法》在证券市场领域的实施,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健全我国资本市场法治,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安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等先后讲话。著名法学家江平、王家福、王利明等专家学者围绕《物权法》的实施与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发表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和建议。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领导,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国内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界和律师界等相关方面的代表400余人出席了论坛。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证券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财经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观察报》、《证券日报》、《中国消费者报》、北京电视台、中国网、搜狐网、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媒体的记者出席论坛,并进行了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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