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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法律援助再创佳绩 癌症患者获赔两万

    发布时间:2007/09/30
        日前,我校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代理癌症患者赵英女士(化名)通过非诉讼和解的方式成功地实现了索赔主张。当看到肇事方最终将两万元赔偿金如约送到北京海淀医院患者病房时,志愿者由衷地感到了一丝欣慰。
        赵英女士本为一家高科技企业工程师,三年前不幸身患绝症。出于对生命的渴望,赵女士轻信了北京某医院的广告宣传,接受了该医院与重庆某生产厂家的联合治疗方案开始治疗。不想接受治疗之后,赵女士开始出现严重的光敏反映,不能见光,并且癌细胞有逐步扩散的趋势。赵女士怀疑厂家药物有问题,其术后反映为医疗事故所致,但当赵女士多次找院方和厂家交涉后,厂家仅实际赔付了现金一万元。
        去年十月,赵女士通过家人找到了我校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在了解情况之后,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指派我校法学院研究生翟彦杰、张毓梅接受委托全权代理赵女士与医院和厂家交涉索赔事宜。考虑到指控医院医疗事故的直接证据不足,且医疗诉讼往往旷日持久,诉讼结果对患者也未必有利,在金朝武老师、李轩老师的指导下,翟彦杰、张毓梅拟定了通过非诉讼谈判的方式寻求和解的方案,并在指导老师的参与下多次前往医院和厂家北京办事处与院方和厂家代表进行交涉。经过长达近半年的拉锯战,自知理亏的厂家终于将两万元赔偿金如约送到北京海淀医院赵女士的病房。赵女士的家人特意向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锦旗,上书“法学精英,无私援助,竭诚为民,美名传扬”以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这是我校法律援助中心自今年成功为河北怀安民工贾某遗属索赔六万余元、为福建沙县小业主王某索赔四万余元相继获赠锦旗之后第三次获赠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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