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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届在职法律硕士(J.M)正式开班授课

    发布时间:2007/09/30
         3月11日上午,经过紧张有序的招生、录取等准备工作,我校首届在职法律硕士(J.M)北京班学员正式报道注册并在主教学楼专用教室开班上课,我校社会学系主任李志军教授为学员们讲授了第一节《邓小平理论》课。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还有《研究生英语》(原外语系主任彭苏颖教授主讲)、《法理学》(张小平博士主讲)、《民商法学》(尹飞博士主讲)和《民事诉讼法学》(李轩副教授主讲)。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于2005年取得法律硕士(J.M)招生资格,成为具备法律硕士(J.M)培养资格的全国49所(北京地区6所)普通高校之一。为加强法律硕士(J.M)教育工作,我校专门成立了由主管校领导出任主任委员、法学院院长和研究生部主任出任副主任委员的法律硕士(J.M)教育指导委员会,下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由法学院代为管理。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文件)、《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1号)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法指秘[2006]2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研究生部、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复试选拔工作,确定录取2006级学员50名,分“周末班(以北京生源为主)”和“集中班(以外地生源为主)”两种班别进行授课。目前开课的即是“周末班”的学员,“集中班”的学员将于5月1日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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