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郭锋教授、曾筱清博士应邀做客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回顾与展望论坛发表演讲

    发布时间:2007/09/30
        我校科研处、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和文化与传媒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回顾与展望论坛(2005—2006)”自3月8日起拉开帷幕,论坛以财政经济、工商管理、财经法律、文化产业四个分论坛的形式陆续为全校师生呈现多场精彩演讲。3月29日和30日晚,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郭锋教授、曾筱清博士应邀相继做客论坛发表学术演讲。
        3月29日晚7点,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郭锋教授在主教110教室向全校师生作了题为“公司法中的意思自治”的精彩演讲,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副院长李轩老师主持了此次演讲。郭老师先从意思自治与公司理论的发展历史谈起,论述了公司的人格特征、契约特征和股东主权理论。接着他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内容,阐明了公司意思自治的主要实现机制,包括出资种类的选择自由、经营业务的选择自由等五个方面。然后,郭老师以《公司法》的修正内容为论据,论述了公司意思自治的正当限缩。针对目前国内公司的运行状况和《公司法》现状,提出了弘扬与扩展公司意思自治的主要途径。郭老师一方面以严谨的理论作为其讲演的基础,另一方面以广阔的社会现实为其论证的支撑,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与笑声,使在场师生受益匪浅。作为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学界的专家,郭老师在该领域造诣很深,学术成果丰硕,在理论界与实务界都颇具影响力,且曾经多次参与相关立法,为《公司法》、《证券法》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法》与《证券法》均于去年10月27日通过修订,今年元旦开始正式实施。对修订后的二法,学界评价不一,从去年年末到现在一直是人们探讨的热点,因为它们将对我国的资本市场产生深刻影响。而且随着新法的实施,许多切实的问题正浮出水面,人们可以更加客观地和更加充分地讨论新法的得失。正是基于此,郭锋教授选择了“公司法中的意思自治”这个题目,以深厚的学术功底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关于公司理论的宏大画面。
        3月30日晚7时,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曾筱清博士在主教308教室向全校师生作了题为“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的精彩学术演讲,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院长助理胡晓珂博士主持了此次讲座。曾博士围绕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问题,从重大改革事件回顾、改革成绩与问题的简要评价、未来改革的几点展望三方面展开了详细讲解。讲演中她首先对我国十年来金融机构的改革做出充分的肯定,紧接着客观地对改革提出了一些问题,并对改革未来走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曾博士的讲解认真细致,蕴涵着丰富的理论功底,尤其是对这十年来发生的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做出深刻地剖析,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赢得了在场老师和学生的赞许。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