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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卫东教授考察《公司法原理与实务》双语教学情况

    发布时间:2008/05/21
     

    本学期法学院对06级本科生公司法课堂采取双语教学,该门课程聘请具有大量办案经历、熟知国际上多个国家公司法律、在中国具有多年的办案经历的法国律师ME LAURE DERON用英语讲授,法学院曹富国教授加以必要的中文解释并进行课堂总结,从开课以来该课程一直受到同学们的好评和喜爱,调动了同学们学习英语与专业课程的热情。

    520上午十一时,来我校指导工作的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卫东教授走进主教楼219教室,听取了《公司法原理与实务》双语教学课程。来到课堂后,徐教授与曹富国老师进行了简短交流,并查阅了该课程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案等教学资料

    520的公司法课程,主要讲授公司关联交易和公司财务。第一阶段,先由LAURE用英语讲授了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其中介绍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即是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并大体介绍了关联交易的一些限制性规定。此后,LAURE详细讲解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首先从我国最新颁布的《公司法》的具体法律规定入手,辅之以其他的具体的公司法律规定,介绍了公司财务会计的法律意义,即为保护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公司职工等主体的利益及其利益平衡。在对公司的财务制度等问题进行讲述后,LAURE接下来讲述了有关公司债券及发行的问题,公司债是以有价证券形式表彰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最后,LAURE还让我们比较了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

    LAURE用英文讲述了上述内容后,曹富国教授用中文对其中的公司债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使我们加深了对公司债的理解。课堂最后阶段,曹教授对本堂课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帮我们理清了思路。针对我们对课本知识的学习,曹教授给我们提供了几条线索并对其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强调,尤其是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关系比较和公司公积金制度的掌握。

    本堂课同学们积极配合两位老师的讲述,积极用英语回答了老师提出来的问题。针对一些不太清楚的问题,在老师的指导下积极进行讨论,整个课堂气氛活跃。

    同学们普遍反映,双语教学是对课堂学习及英语水平的一次挑战,但同时也给学生带来了学习的乐趣,提高了他们学习英语的热情,推动了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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