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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锋教授做客民商法前沿 谈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07/10/01
    (转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
            2007年6月25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前沿论坛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郭锋教授为同学们做题为“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精彩演讲。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龙业主持。 
          郭教授重点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郭教授首先回顾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与改革历程,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产权多元化改革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形成真正的法人实体、自有资本金不足、不良资产率偏高、入世的挑战等因素共同促成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郭教授接下来分别从学者的研究、国外商业银行的治理模式、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等角度论证了商业银行组织的基本模式是股份公司制。在谈到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时,郭教授以其任职的建行为例,具体分析了公司治理中的机构设置、制衡与分工、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和社会责任等问题。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分,郭教授先从风险的成因入手,指出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法律、合同的不完全性、委托——代理模式下的道德风险、不法行为的低成本性等因素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经营风险。而这些风险又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国家风险。郭教授认为,操作性风险具有内生性、风险与收益的非对应性、风险的多样性等特点,是各商业银行应重点控制的风险类型。并从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方面介绍了操作性风险的控制方法。(张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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