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41号)的通知要求,依据《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和《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以下简称“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学院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经审查,申报国家奖学金共有15人,符合基本资格条件13人,不符合资格条件2人;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26人,符合资格条件26人。
10月11日,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评选条件,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考查候选人学业、公益服务和经济困难等级等要素,确定以下学生为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国家奖学金(4人)
2021级:滕昭宇、张宇轩、王梓璇、
2022级:朱慧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25人)
2020级:宋姝雅、王新硕、余玉平、龙雪燕、张子帆、王梦婷、卢颖、
孙欣怡、岳憬怡、罗文江麒、瓦梓云、蔡延生
2021级:霍怡然、张诗琦、谢东升、李潇、马超斌、孔韫清、邢惠君、柳乐乐、余科、司笑丹、石孟鑫、赖宇萱
2022级:李亚宁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中午12:00至10月14日中午12:00。公示期间对以上拟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来电和来信要求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康老师、张老师、郭老师
电话:6228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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