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10:10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106
课程:《证据法》
任课教师:林剑锋老师
班级: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经检查:以下同学缺课,名单如下:
杨柏达、柴瑞泽、孙海朝、杨新杰、李伟、孙雨婷、吕建强、郭素明、邹鹤洋、姜心怡、陈保祥、慈兆营、商克猛、张韵、乐闻笛、程海静、宋平
希望所有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上课质量,特此通报。
法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