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为纪念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六十六个国际人权日,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在西区主教学楼203教室举办宪法与人权文化节之“人权是什么”主题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吴晓丹老师为同学们讲解“人权”的相关知识。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党委副书记徐颖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吴晓丹老师抛出了“人权是什么”这个问题,引起现场同学的思考。紧接着,吴晓丹老师分别从法学和哲学的角度向同学们解释了人权的含义。关于如何界定人权,吴晓丹老师做出了“人权应是个人或群体作为人类应享有的权利”的解答。
“人权”这一概念历史悠久,了解其发展的过程有助于同学们更深层次地理解其丰富内涵。吴晓丹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人权的历史起源。从第一任波斯帝国国王攻陷巴比伦后提出的宗教自由和种族平,到古希腊古罗马文明中的自然法,再到启蒙时代的自然权利,再到20世纪的人权学说,“人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其中启蒙时代为人权学说奠定了哲学基础,对其完善起着重要作用。吴晓丹老师还列举英国《大宪章》等有关人权的法案。
为了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人权,吴晓丹老师通过死刑、安乐死以及克隆人这三个具体问题引导大家对人权的思考。从人权角度来看,人有生命权,国家不应以判处死刑的方式剥夺罪犯的生命。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国家都有废除死刑的趋势,我国也在不断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在吴晓丹老师看来,任何刑事司法系统都存在漏洞,死刑执行后不可能修改,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比如轰动一时的聂树斌案。关于安乐死问题,吴晓丹老师提出了思考。既然人有生命权,那么人是否有权利放弃自己的生命?荷兰和瑞士已经出台允许安乐死的相关法律,但仍有诸多限制。下一个问题是克隆人问题。吴晓丹老师以电影《逃出克隆岛》为例向同学们分析了克隆人话题中关于人权问题争论。
在人权问题上,我国一直以来承受着来自国际社会的很大压力。吴晓丹老师通过对我国人权白皮书的解读,向同学们展示了我国人权保护的成果。她指出,我国在刑事诉讼法、司法改革等方面都强调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这是我国对人权重视的有力证明之一。
人权是目标还是手段?人权应如何摆脱意识形态的摆布,成为独立的意识形态?讲座的最后,吴晓丹老师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向同学们解释了“人权有用吗”这一问题,使同学们受到极大的启发。
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厘清了在人权方面的一些认识误区,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权的认识和了解,人权的理念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
(图/柑丹央琦,文/杨雅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