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法学院开展了以“理性消费创和谐” 为主题的一系列的法律宣传活动,展示了新学期法学院团学活动的新创意、新风貌。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一个国际性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节日。这是作为法学院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倡导消费维权的良好契机。结合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以及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我们精心设计了“理性消费创和谐”维权系列活动,活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法制宣传唤醒人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良好的法律机制的形成,有利于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对于社会大众,我们在校外开展消法宣传、社会调研、维权活动进军区等一系列活动,达到了送法入社会的目的,让广大居民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培养了日常生活中敢于、勇于也乐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意识。对于全校广大师生,此次活动不但加深了大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解,也提高了广大大学生消费者对健康消费的重视。对于我们法学院的同学,“理性消费创和谐”维权系列活动将法律理论的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深了我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促进了我们对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我们在校内外展开了一系列针对不同对象的、有侧重的、形式多样的活动,层次明显,精彩分呈:
活动初期通过网站、广播站、团内快讯、校报、展板等一系列平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向大家讲解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及相关分析。活动中期,为扩大宣传范围,强化宣传效果,于3•15当天进行了在学校食堂前的消法宣传;活动后期,举办消法学术座谈会,在北下关街道办事处及附近大型商场进行消法的社会宣传。还组织同学在校园附近进行社会调研,举办“模拟法庭进社区”、“维权活动进军区”等一系列社会活动。
2007年3月7日,活动组委会人员就3月15日和北京市海淀区消协联合开展以“消费和谐”为主题,以“迎奥运,讲诚信,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进行了接洽筹备,此次活动是北京各高校联合开展的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的一部分,旨在在高校乃至社会中营造出“和谐社会和谐消费观”的良好氛围。同时是“理性消费创和谐”系列活动的实体活动的第一部分,标志着其正式启动。
3月8日,我们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兄弟院校的法学院共同参加了由海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举办的“高校法学院联合维权进军区”活动。在位于复兴路83号的活动举办地国防大学二号院内,主办方搭建了法律咨询台,消费者就消费过程中所遇到的诸如消费陷阱,价格欺诈等问题进行咨询,同学们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对每个问题都详尽解答,并向行人散发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材料。这次活动使“理性消费创和谐”系列活动开始走出校门并联合其他高校法学院学,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了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知识,解决他们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3月14日下午,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团总支和北下关工商所消费者协会合作在国美商场进行了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活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同学和工商所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宣传维权意识,发放维权资料,并对一些消费争议提出了解决意见。作为“理性消费创和谐“系列活动之一,这次活动使法律维权知识在消费者中得到普及,并给消费者提供了合理消费指导,弘扬了健康、有序的和谐消费理念。
3月15日中午,“校园理性消费与合法维权”宣传活动在食堂门前正式开展.此次活动作为3•15维权系列活动"理性消费创和谐"的集中宣传部分,以展板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维权的相关案例及分析,并现场向同学们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资料。这提高了大学生消费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并且针对大学生这一特定消费群体的特点,介绍了与其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提高了同学们理性消费的意识,也给广大同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一个平台和渠道。
3月15日下午,“消费者维权讲座”在学术报告厅顺利开展.此次讲座以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知识、加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为目的,是“理性消费创和谐”系列活动的专业理论部分。讲座通过列举各种案例的形式,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同学们在必要的时候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理性消费创和谐”系列活动得到了兄弟院校的紧密配合与中国消费者协会海淀分会及海淀区工商所的大力支持,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真正走进高校,走进大学生中间,进一步提高大学消费群的依法维权意识,同时通过“维权活动进军区、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为增强经营者诚信自律,提高社会维权意识做出自己的贡献,也展示了我校学生精于实践的风采与情系社会的胸怀。(sai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