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14:00,法学院第三届案例分析大赛复赛在中财大厦模拟法庭成功举办,入围复赛的11个小组和个人经过激烈竞争,最终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等奖项,至此,为期近一个月的大赛圆满落幕。法学院张小平老师、于洪伟老师和沈健老师出席本次比赛并担任评委。
活动现场
本届案例分析大赛由院研究生会主办,自11月15日起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展开,大赛由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组成,历时二十五天。初赛阶段,参赛的小组和个人首先对提供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提交分析意见书,经专业老师评分后排名前十位的进入复赛。初赛结束后,来自各个年级的11个小组和个人(第10名并列)脱颖而出晋级复赛,其中7组来自法学院本科生,另外4组来自研究生。
复赛中各小组按照初赛成绩排名抽取组委会事先准备好的11个案例题目,在现场限时分析讨论后,选手逐一上台对案件进行5分钟的分析陈述,评委老师结合案例对选手提问,由选手进行现场答辩。
评委提问
复赛案例的内容涉及各类法律热点事件,如淘宝商城事件、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案、百度文库侵权案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等,所牵涉的法律法规也十分广泛,领域横跨民法、刑法及诉讼法等。在分析展示过程中,参赛选手根据案例分析事实,援引法条,提出观点,展现自己清晰的思路和流畅的语言。在答辩环节,评委老师根据每名选手的评述对案件的要点和细节提出问题,由选手当场作答,而在此过程中评委老师也会就案例的某一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同学进行探讨,比赛场面活跃,不时迸发出掌声和笑声。
答辩结束后,评委老师针对场上选手在观点、条理和语言等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并综合初赛成绩计算总分,最终来自本科09级法学1班的朱奕曼、晏阳天两位同学组成的小组获得本届案例大赛一等奖,另有2组获得二等奖,3组获三等奖,其余5组获优秀奖。
评委老师点评
赛后,三位评委老师分别对场上选手的整体表现做了点评,张小平老师认为选手们对法条和事实的理解都很好,但是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事实认定过于简单化,缺乏想象力,对此张老师提出了学习法律的三种境界,分别是研究法条、研究事实和研究相对复杂的事实中的人。此外他还认为选手在解释过程中存在独断过早的问题,应该通过一种他人易于接受的方式逐渐达到说服目的。张老师表示,参加案例分析大赛能够让同学们切实感到法官的工作和断案压力,对大家十分有益。沈健老师也为选手们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在较短时间的限制内应该首先从自己有把握、感兴趣的角度入手对案例进行分析,将一个问题研究清楚也就达到了学习的目的。于洪伟老师对比赛中的一些具体案例进行了评析,他认为参赛选手的总体表现较好,同学们应该认清学习的关键在于思考,而不是答案,希望大家通过参加比赛找到解决法律问题的路径。
评委老师为获奖选手颁奖
在最后的颁奖仪式上,三位评委老师分别为获奖选手颁奖并合影留念,历时近3个小时的案例分析大赛复赛也在热烈欢快的氛围中圆满落下帷幕。比赛结束后一些选手还不舍离去,依然留下来与评委老师继续探讨案例中的问题,选手们和现场观众都表示通过这次比赛学到了很多法律问题的思考方法和分析技巧,这些使他们受益匪浅。
获奖人员合影
法学院第三届案例大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 |
朱奕曼 晏阳天 (2009级本科法学1班) |
二等奖 |
宋晓光 洪 晨 (2010级法学硕士) |
王云杉(2009级本科法学3班) 刘 佳(2009级本科法学3班)
陆勇洲(2009级本科法学2班) |
三等奖 |
康娅忱 宫海清 李娅崎(2010级法学硕士) |
贺志东 蒋玉秀(2009级本科法学1班) |
张学良 2010级法律硕士 |
优秀奖 |
吴 云 雷 浩(2008级本科法学1班) |
刘 亮 郑摄天(2011级法学硕士) |
杨 冬(2009级本科法学1班) |
白元骏(2009级本科法学3班) 杨少飞(2009级本科法学2班) |
王海艳(2009级本科法学2班) 黄巧婷(2009级本科法学2班)
谢娅楠(2009级本科法学3班) |
(供稿:马晓冬)
附:复赛案例复赛11个案例.doc
案例目录:
1、淘宝商城事件
2、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案
3、餐厅顾客冒领事件
4、司机将他人错当劫犯拦截致死、被控过失致人死亡
5、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6、吴俊东案
7、百度文库侵权案
8、药家鑫案
9、婚姻法解释(三)案例
10、分手自杀案
11、微博封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