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东方早报》2009年5月14日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院长郭峰13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金融法高峰论坛上呼吁,应对资本市场统一立法,组建统一的国家金融管理委员会。
在同一场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安生指出,上交所要建成国际化证券交易所仍须进行很多改革。董安生说,上海获批建国际金融中心,上交所也希望引进境外上市公司到A股来上市,但上交所的一些政策与潜在的国际化政策是相冲突的。
董安生指出,日本证券市场对上交所有过重大影响,而日本很多教训应该成为上交所的前车之鉴。
近几年来,日本对其证券市场市场进行了大刀阔斧改革。在发行上市政策上,日本采取了鼓励境外上市公司到日本上市,允许其在信息披露上选择日本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并且,日本接受国际四大或其他国际会计事务所的国际审计,允许在披露中使用英文。
董安生说:“一个外国公司直接到上交所上市,能不能不做中国会计准则的审计?这在未来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此外,在投资者群体培养上,日本根本改变了以前闭关锁国的政策,建立了国际性网络系统和经纪人制度,吸引和鼓励境外投资人到日本进行跨国证券交易。目前,东京证交所的证券交易中有60%的交易来自境外投资人,这实际上等于再造了一个东交所。
董安生说:“日本在投资者培养上成果非常大,我们中国虽然有呼声,但是没有人感觉到必要性。”
郭峰的建议更为大胆。他说,当前加强金融管理应加强立法和体制的建设,而不是去强化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的管制手段。
“现在,不是要强化证监会对发行股票定价权管制,不是要保监会怎么管保险公司,银监会怎么控制银行两个指标双降。那些是不科学的管理!中国保险市场为什么这么乱,银行体制为什么很封闭,是因为有三个部门的利益存在。”他建议合并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把外管局、央行这些功能并入“国家金融管理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当天也指出,要走统一监管模式,应该设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在立法上约束监管机构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则强调,“部门利益不能绑架国家利益。在建立金融监管大部委改革框架前,应建立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的金融监管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