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经济金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内资本市场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背景下,学术界、实务界开展了对《证券法》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并拟在此基础上研究《证券法》的进一步修订。中国证监会已委托郭锋教授组织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国内高校的专家进行学术评估。2011年12月17日,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大金融视野下的《证券法》修改与监管理念研讨会”在北京香山召开。
在研讨会上,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主任郭锋教授介绍了《证券法》评估与修改的背景和理念。他将其归纳为十二个方面:第一,坚持放松管制、鼓励创新的理念;第二,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和私法自治的原则,限制公权力对市场主体的过度干预;第三,改革发行审核制度;第四,完善监管理念,引入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第五,明确混业经营、功能监管;第六,扩大证券范围,引入金融投资商品,在大金融的视野下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第七,改革保荐制度;第八,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第九,立足于国际化;第十,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纳入调整范围;第十一,优化立法技术,注重与相应法律的协调;第十二,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邢会强副教授指出:要注重协调原则,《证券法》的修改应当和其他的金融法的修改相协调;应强调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问题;应赋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民事起诉权;建议设立公平基金和消费者保护基金;信息披露坚持适度和配比的原则。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研究员在发言中强调,要考虑大金融视野下解决市场、交易所、券商、后台结算、证券监管的统合规制问题,建议证监会设立证券信息统计局。
与会者还讨论了:《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与定位,《证券法》的修改重点及证券市场的财产法基础,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券商自主创新的路径,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韩国《资本市场法》的核心内容,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定位,《证券法》第13条中“持续盈利能力”的修改。
出席研讨会并发言的还有: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曾筱清教授,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陆文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刘肃毅,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周伦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李赛敏博士,证监会法律部苏虎、王强副处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法规事务部牛文婕总监、汪有为副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吴建伟总监,中国中铁董事会秘书于腾群,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万国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副教授、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董新义,以及来自新华社、法制日报社的记者等30余人。
郭锋在研讨会结束时指出,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作为证券法领域的全国性研究机构,将继续发挥自身作用,与证监会、实务界、高校的专家、业界人士一起,为进一步推进《证券法》的修改和完善,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