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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飞教授出席“消保法保护消费者新规则的理解和适用”专家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06/16

    2014年6月8日,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年会暨“消保法保护消费者新规则的理解和适用”专家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行。来自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市法学会等高校、法院、工商局等单位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我校法学院尹飞教授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的年会,由消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宝昌律师主持。在该阶段,全体理事通过了选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达为副会长和常务理事,消法学会秘书长房仕龄做了关于学会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河山、北京市法学会秘书长邵新莲做了讲话,北京市消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作了总结。

    第二阶段是“消保法保护消费者新规则的理解和适用”专家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辉教授主持。消法学会的杨立新会长、邱宝昌副会长、张严方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龚赛红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付翠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朱巍教授、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薛利娟律师等紧紧围绕消保法的规则理解和释义,纷纷从经营者的民事责任、网络消费维权法律体系、惩罚性赔偿制度、网络交易纠纷、大数据时代下消保法视野中的被遗忘权、消保法中的公益诉讼制度等进行了主题发言,也针对了社会热点问题中的消保法适用进行了热议和讨论,会议气氛热烈,会议形成了论文集,供参会人员会后继续学习和探讨。尹飞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应当注意“消法”作为部门立法的不足,将已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承认的商品房买卖关系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并对其适用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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