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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隆重召开

    发布时间:2014/04/02

    为纪念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20周年,更好地宣传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30日上午,由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我校法学院和税收教育研究所共同承办的“第2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604隆重举行。

    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系统等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我校法学院、税务学院师生及实务部门代表等50余人共聚一堂,围绕法治财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主题,尤其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税收改革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本次会议由我校法学院甘功仁教授和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贾绍华共同主持。            

    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教授致开幕词。刘双舟教授代表承办单位对各位与会的代表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财税法学作为财经类院校法学院的特色学科,在我校法学院的应用、复合型和涉外型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列入主干科目;这也与财税法学在法学学科中的发展地位和税收在我国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相匹配。此次由法学院作为主要承办方,也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法治在税收领域、财税领域的重要性,尤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税改革、法治财税提升到国家治理高度的背景下,具有更重要的意义。预祝此次研讨会圆满成功,能够形成重要的理论、观点,推进我国法治财税的建设。          

    在专家发言环节,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顾问,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在发言中,再次强调税收宣传的极端重要性和关键性,并建议从清理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清税进程来完善税收。并且,他建议建立税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税收监管。

    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会长,我校副校长李俊生教授认为,税和法密不可分。从人类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的经验来看,财政,特别是税收制度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税收、征税与抗税伴随始终,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无论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历史上,还是在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更替与治乱循环中,都是惊心动魄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税改革提升到顶层设计的高度,无论是经济学界还是法学界都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同时,他对于我国税制和税收法治的现实问题进行了点评,对于立法体系不统一、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相互冲突和脱节等问题提出了改革路径的相关建议。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认为,政治制度顶层设计是法治,国家应该运用财税制度优化资源配置,突出财政在税收中的重要性。税收法定要通过财政法定和修改宪法来实现,要建立健全征、纳、用三位一体的税收制度。我们要摒弃保守的税收立法制度,增强立法的效率。

    在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郝琳琳教授、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刘颖副教授、我校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刘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筹划师肖太寿、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周序中教授、我校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杨志清教授、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甘功仁教授、我校税务学院副院长曹明星副教授、先后就我国税收发展历程与税法发展、环境税的问题与改革、税收立法与执法中的不匹配、税法的国民教育化、税收法定的落实与烟叶税征收问题、税法宣传的对象与征纳主体信息不对称的解决对策、税法的法庸俗化的避免、所得税法立法的缺陷、财政的宪法属性、税收主体异化的克服与税收民主等专题进行了精彩发言。嘉宾发言内容丰富,观点精辟,会场气氛热烈。

    会议最后,由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税务学院汤贡亮教授作总结发言。    

    本次研讨会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改革的定位为背景,以纪念税收宣传月活动23周年为契机,在学界和业界对法治财税以重新认识,在以财税法治实现理财治国,从而顺应民生建设、人权保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理论问题与制度建设中形成了系列共识,会议圆满结束,获得了预期效果。

                                                   (供稿人:贾泽  张子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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