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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华彬教授应邀为国家法官学院“全国法院物权法与房地产纠纷案件专题研修班”授课

    发布时间:2016/11/02

    2016年11月1日下午,陈华彬教授应邀赴国家法官学院为全国法院物权法与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专题研修班授课,其所授课的内容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课程伊始,陈华彬教授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历史沿革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理入手,不仅介绍了域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自“民法典模式”转向单独立法的趋势,也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区分建筑物制度的流变。同时,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含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成员权均予以了深入浅出地剖析。

    随后,陈华彬教授立基于我国现行法的缺憾以及民法典物权编的制度设计,讲授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剥夺和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修复以及修缮问题。陈华彬教授站在学界的最前沿,释明了域外法律制度处理上述问题的特色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了其对我国的借鉴价值和意义。

    讲座最后,陈华彬教授与近300名听课法官分享了实务界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纠纷所做出的最新、最前沿的典型判决,并提纲挈领地指出了判决中的裁判要旨及体现的基本法理。

    陈华彬教授的专题讲座受到了法官们的热烈欢迎,其深厚的学术积淀给法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全场座无虚席,而且无论是课间休息还是课程结束后,均有数位法官向陈华彬教授请教在裁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纠纷案件中所遇到的疑惑。讲座临近结束时,陈华彬教授应法官们的要求,同意将讲座资料发给各位法官供进一步研习,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通过陈华彬教授的此次授课,法官们提高了对于物权法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对其今后的实务裁判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价值和意义。

    (文/党弘毅、张晨璐、张畅;图/张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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