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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教师出席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发布时间:2013/04/29


    2013年4月22日,“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20周年纪念论坛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来自全国金融监管部门、司法界、金融机构、学界、企业界、传媒行业,中国台湾、香港,以及美、德、日等国的专家学者200余人参加了会议。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教师郭锋教授、曾筱清教授、吴韬副教授、张琪副教授、邢会强副教授、杜晶博士、董新义博士、缪因知博士及部分研究生同学参加了会议。

    本次论坛旨在纪念国务院颁布实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周年,全面回顾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的伟大成就和经验,深入讨论和分析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瓶颈和困难,理性思考和展望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的未来道路和趋向,并同时庆祝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成立五周年。

    出席本次论坛的专家、领导主要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中国证监会宣传部部长李佩霞、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教授、北大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以及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各位副会长等。此外,与会嘉宾还包括金融监管部门、司法界、金融业界、媒体界和学界的领导和代表,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夏建亭、中国证券登记计算公司副总经理刘肃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俞飞教授。

     

     


    论坛分为上下午两场共七个单元。上午进行第一、二单元的开幕式及主旨演讲,下午围绕“《股票条例》20周年: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与伟大成就”、“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投资者保护”、“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四个主题展开第三至六单元的分组讨论,最后进行本次论坛闭幕式并进行获奖征文颁奖仪式。

    郭锋教授作为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发表了题为“中国证券法的变革与发展走向”的主旨演讲,提议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金融变法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以现行《证券法》为基础,制定中国版的《金融商品发行和交易法》,将具有投资性的金融商品(包括证券、投资性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集合投资计划单位、期权、期货等)纳入该法中统一规制,对这些金融商品采用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反欺诈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功能性监管机制;呼吁证券法学界致力于研究建立新兴的金融服务法学。

    邢会强副教授在小组发言中指出:证券违法犯罪与其他金融违法犯罪不同,证券违法犯罪的受害人即投资者是遍布全国甚至是全球的,而其他金融领域的受害人一般都在当地;证券违法犯罪是“外地资金流入本地型”,而其他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是“本地资金循环流动型”。因此,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时经常发生地方局部利益与证券市场整体利益的冲突。为了应对地方保护主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不足、金融审判的专业化和快捷化等问题,建议在北京设立“全国金融特别法院”和“全国证券特别检察院”。

    杜晶博士在小组发言中指出:但凡接受金融服务或购买金融商品,就成为与提供服务或商品的金融机构相对立的消费者一方。承认金融商品或金融服务本身之间存在异质性并不意味着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投资者概念的彼此对立。因为,对于那些消费、购买高风险金融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来说,即使冠以“金融投资者”的标签,也不能否认其与金融机构之间已经存在的金融服务消费关系。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投资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二者的保护机制亦不冲突。金融消费者、金融投资者制度的建立能促进我国场内衍生品交易的建设和完善,也有利于我国明晰、统一金融商品的概念。  

    论坛闭幕式上,曾筱清教授宣布获奖论文名单,共一等奖一篇、二等奖两篇、三等奖十篇、优秀奖九篇。缪因知博士的论文《境外上市对国企治理之影响研究》荣获三等奖,杜晶博士的论文《小议金融消费者的界定及其与金融投资者的关系》以及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2011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方园同学的论文《我国私募股权投资中的估值调整机制合法性问题探讨》分别荣获优秀奖。

    本次论坛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华夏时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永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先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为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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