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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凯湘教授解析“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

    发布时间:2013/05/10

    201359日晚七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刘凯湘应邀出席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名家讲坛,以“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为主题发表演讲。讲座在中财大厦二层学术报告厅举行,由许冰梅副教授主持、陈华彬教授评议。

    讲座伊始,许老师隆重介绍了主讲人刘凯湘教授,刘教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加坡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并在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研究领域拥有深刻造诣。

    接下来,刘凯湘教授做了“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的主题讲座。讲座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刘教授介绍了合同自由原则的意义。合同自由原则可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创建和发展,最大限度地鼓励交易和实现私法自治。在第二部分,刘教授主要从三个方面详细地讲授了中国目前真正实现合同自由会遇到的障碍因素。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偏低,政府的干预过大、过重、过杂以及企业、民众的契约自由和私权神圣的文化观念比较淡薄导致了合同自由原则无法得到真正实现。第三部分,刘教授从具体的规则层面入手,解析了我国《合同法》在总则以及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五个方面如何保障了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

    随后,陈华彬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评议,表示这是一场最地道最专业的有关《合同法》的演讲,受益颇丰。陈老师又从《法国民法典》中的契约自由原则入手,深入浅出地表达了对于进入一个契约的时代的愿望。

     

    最后讲座进入提问环节,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从刘教授精彩的演讲中受益匪浅,大家踊跃提问,共同探讨。刘教授根据自己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问题一一解答。

    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对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随着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本次讲座圆满地落下帷幕。

     

     (供稿人:张亚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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