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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斌博士出席青年教师学术沙龙 主讲住宅的价值

    发布时间:2014/06/07

        65日晚,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主办的“青年教师学术沙龙”系列讲座之四——“住宅的价值”在中财大厦通用教室一举行。讲座由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青年教师白斌主讲,出席讲座的有李伟副教授、于文豪博士以及法学院研究生。

     

                  

     

        讲座伊始,白斌老师以2002年轰动一时的延安黄碟案为引子,为我们讲述案件原委,表达了私生活住宅安宁不受侵犯的观点,并提出当事人这种前诊所后住家的建筑形式是否属于住宅的问题。然后,白斌老师引用“每个人的住宅都是他自己的堡垒,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一英国著名法律谚语,并以美国服部刚丈遇害案以及我国传统法律《周礼.秋官.朝士》《居延汉简》中的相关条文为例,进一步指出私人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强调了要排除公权力对私权利干扰的观点。接着,白老师又以警察抓嫖冲进洗浴中心包房拍夫妻洗澡案和深圳联防队员入室强奸案为例,提出了洗浴中心包间和酒店包房是否属于住宅的问题,并告诉我们可以从使用时间、功能以及是否有生活用具等方面判断其是否属于住宅范畴。

     

                  

     

        随后,白斌老师为我们列举了现有法律中关于住宅的一些规定,如宪法第39条、刑法第245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87条第1款,并借此表明相对于人身、财产乃至生命法益,住宅具有国法秩序和独立、不可替代的价值,应加以保护。白斌老师总结了住宅的真正价值,即从表面上看,住宅是保障公民居住、生活、憩息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而实质上住宅自由的真正意义在于保障精神和身体私密且安宁地存在其中,避免公权力或他人的干扰,使公民之私生活在其中得以无阻碍地自由展开。由此,白老师指出,住宅的认定,并不完全取决于该物理空间是否具有典型意义上的外在建筑格局,或是否配备有特定生活设施,而要考虑该对象是否承担着对特定人的隐私保护功能。在认定是否构成对住宅的侵入时,未必以行为人身体全部进入住宅为标准,在如今这个高科技时代,以声、光或者录像、窥视等方式影响住宅主人的安宁,即可认定为对住宅的侵入。

     

                  

     

        讲座进行了一小时左右,进入提问互动环节,大家积极提出自己的疑问,如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构成犯罪的与侵入住宅的行为怎么合并处理,哪些场所属于住宅等,白斌老师一一作出解答,并与在场的两位老师一同讨论,同学们也对此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学术氛围热烈融洽。讲座最后,李伟老师提示我们应该从案例中发现法学现象和法学问题,进而找资料得出结论或完成论文,这就是收获。白斌老师总结道,听讲座后有自己的想法就是收获,论文写作是自己思想与他人分享的过程,其核心价值在于自己觉得有意义。怀有好奇心并保持思想观点的多元性,写论文便是愉快的过程。两个小时的讲座在意犹未尽的讨论和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人:雍礼健/  摄录:孙娜/  编辑:仇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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