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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实施五周年学术座谈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2/12/07

    2012122上午,中国《物权法》实施五周年学术座谈会在我校学术会堂604室成功召开。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院长、博士生导师郭锋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华彬教授,副院长吴韬副教授,副院长刘双舟教授,许冰梅副教授,张琪副教授,陈飞副教授,艾茜讲师以及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等近七十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李东红律师、郭晓桦律师,北京壮森依贵亚贸易有限公司刘跃欣董事长,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张进律师等应邀出席会议。

    座谈会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上半场由副院长吴韬副教授主持。

    在陈华彬教授介绍与会嘉宾后,郭锋教授发表了题为“《物权法》: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主旨演讲,郭院长对于我国《物权法》制定的社会背景和《物权法》中所存在的不足等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

    随后,陈华彬教授发表了题为“中国物权法的意涵与时代特征”的主旨演讲,教授指出《物权法》在我国历经引进、否定、转向、曲折,最终实现复兴,它的颁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巩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更深层次的发展、中国人权保护事业的进步以及中国民法法典化的最终实现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肯定《物权法》价值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一些落后规定和未作规定事项,并认为这些不足可以通过将来制定民法典、修改《物权法》或制定司法解释予以补充、克服和完善。

    接下来,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李东红律师作了题为“律师实务中关于《物权法》的若干问题”的主旨演讲。

    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张进律师作了题为 “浅议区分原则与司法实践的冲突”的主旨演讲。

    下半场由副院长刘双舟教授主持。

    北京壮森依贵亚贸易有限公司刘跃欣董事长对《物权法》中小区车库的归属及使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艾茜讲师发表了题为“《物权法》不足之我见”的主旨演讲。

                    

    最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郭晓桦律师从案例出发,对于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债权还是物权做了分析。

     

           

    在提问交流环节,现场气氛十分活跃,与会嘉宾与参加会议的同学们就拆迁费与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问题以及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深入而激烈的讨论。

                            

    会议结束后同学们均表示收获很大,意犹未尽。希望能多参加这样学术与实务相结合的有意义的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召开,对于《物权法》的重要意义和发展历程做了清晰界定,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不足。此次会议受到与会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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