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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寇毅敏律师做客法律实务论坛 主讲新阶段下中国税收协定趋势

    发布时间:2014/04/03

        41日下午,以“新阶段下中国税收协定趋势分析”为主题的法律实务论坛讲座在主教308举行。讲座由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寇毅敏律师主讲。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院长助理郭维真博士出席了本次讲座并担任主持人,出席本次讲座的还有税务学院副院长曹明星副教授以及法学院和税务学院的研究生。

        讲座伊始,寇律师以龙行大草书法学习之进路以及孔子学琴的故事,鼓励在场的学生只要付诸努力并且坚持下去,一定能在国际税法的学习研究中取得较高的造诣。

     

                            

     

        寇律师以中德谈签新税收协定的新闻直入主题,对我国新阶段下税收协定的谈签做了详细介绍。迄今,我国正式签署99个双边税收协定,在宏观上这些税收协定的谈判与签订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行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谈签对象主要是日本、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目的为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同时尽可能地维护来源地征税权,保护国家税收权益。第二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谈签对象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协定主要发挥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服务。第三阶段则是本世纪初开始,我国主要对上世纪80年代签署的税收协定进行修订并有选择地谈签新协定。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发达国家出于缓解国内财政困难的需要,通过加强非居民企业跨境税源的征管以及积极完善反避税立法,加大转让定价调查力度,推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及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等措施来维护本国税收权益。中国如何应对,如何将企业所得税法立法以来的相关变更体现在税收协定中,从而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着重新谈签、修订现有协定并拓宽协定网络的需要,我国税收协定的谈签也进入第四个阶段。

        寇律师以图表为对我国重签税收协定的变化进行了横向比较,并做了透彻、具体的分析。报告的最后,寇律师指出,虽然中国的税收国内立法、国际税收实践还有很多需要提高和完善的地方,但随着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已经不再仅仅是游戏规则的追随者。在国际税收的舞台上,中国将越来越会是积极的参与者,话语权的主动方及规则的制定者。

        主题报告完毕后,寇律师与师生们进行了互动,逐一地耐心解答问题,并且展开热烈的讨论。寇律师语风平实,言辞质朴,逻辑严谨且讲解精准,使得诸位师生受益匪浅。持续一个半小时的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人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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