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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变容与新时代民法的发展”学术座谈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3/12/17
       

     20131214日上午,由法学院主办的“社会变容与新时代民法的发展”学术座谈会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学术会堂604会议室顺利召开。

     

    本次座谈会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及程啸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吴光侠处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辛正郁审判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张晓霞庭长、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唐周俊律师等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参会,并做相关主旨发言;参加座谈会进行主旨发言的还有中财法学院教师缪因知博士、朱晓峰博士、中财法学院博士生陈国军以及刘建。此外,参加座谈会的还有中财法学院许冰梅副教授,张琪副教授及部分法学院学生。

     

    该次座谈会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郭锋教授致欢迎辞的热烈气氛中拉开序幕,郭锋院长代表法学院首先感谢与会知名专家学者及实务界人士欢聚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并对本次学术座谈会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吴韬副院长致开幕辞。他高度评价了此次座谈会的学术价值,认为其以独特的视角诠释了民法信仰和民法典。

     

    随后在吴韬副院长的主持下开始第一阶段的主旨发言。

     

    首先由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华彬教授进行主旨演讲。陈华彬教授从大视野大视角精辟地剖析了“社会变容与新时代民法的发展”的全貌和时代特点:一、社会速变引发的民法的原则、制度等的重大变化,民法法典化及构建、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二、生命技术和科技的发展,民法保护范围的扩大,如卵子和精子的保存问题;因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以及社会变革,死亡判断标准的新变化,及保护死者名誉等问题;三、今天的民法贯穿生与死的全过程,孩童与老人的保护日益成为民法急需解决的问题,而我国现今没有老人监护制度和成人监护制度,男性与女性应有的生活方式法律如何回应,同性恋平等保护问题,同性伴侣是否有婚姻权等;四、受时空限制的所有权,如汽车限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更强调管理的问题;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的的界分问题,侵权责任法的扩张趋势;民法如何应对风险社会,交易风险与担保制度的问题;个人信息的利用保护与民法的关系;民法如何应对亲属法中的犯罪问题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进行主旨发言,主题为“惩罚性赔偿的存与废”。精辟地讲解了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的立法情况,在立法上,我国《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法》和《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以及不足。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存在适用不普遍,立法强调救济受害者,指出解决主要途径在于公法救济。同时谈及了惩罚性赔偿可能存在的弊端及改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如严格限制其适用情形,严格规定其适用条件,确立以公法责任为主的思维。吴韬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惩罚性赔偿横跨公法和私法领域,通过两大法系的比较,在美国,惩罚性赔偿主要是私人发起的民事诉讼,而中国,主要是以行政方式为主,并指出刘凯湘教授的该主题在私法和司法中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副教授的主旨发言主题为“我国统一不动产登记立法的若干问题”,激情洋溢地道出了我国不动产登记立法的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反应,一是反腐败,二是增加税收,但这两方面不是主要功能。立法采不动产登记法还是不动产登记条例,程啸副教授赞成王利明教授的观点,采用不动产登记法,因后者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其主要内容:一、不动产登记法的整合与统一;二、不动产统计登记的范围;三、不动产登记薄的设置与类型;四、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五、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与赔偿责任。吴韬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电子的互联网的统一的不动产的登记系统。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唐周俊律师进行主旨发言,主题是“场外金融衍生交易信用支持制度与我国担保制度之冲突分析”。其主要内容为:信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担保权益方式和所有权方式;信用支持制度与我国担保制度之冲突即担保权益方式下市场机制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冲突及所有权转移与禁止留质契约的冲突。吴韬副院长对该主题进行了简单总结,提炼出几点,即财务报表的审查问题,请求权的主体问题,责任承担方式及责任原则,由审核制转换为注册制。 

    最后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缪因知博士和朱晓峰博士分别进行了《利率法定与超长期存款无效性》和《纯粹经济损失在我国侵权法律体系下的救济途径》的主旨演讲,两位老师就所研究问题各抒己见,上半场的座谈会告一段落。

     

    第二阶段的主旨发言由刘双舟副院长主持进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主旨发言为“民法的发展:为何及任何”。主要讲解了中国民法的成长与进步,从无到有,从粗到细,成文立法之后的民法发展趋势包括从外延式发展到内涵式发展,理性看待法典化。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的主旨发言——“已有诚实信用,为何还要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则功能上的独特性”,横向区分了诚实信用调整经济关系,公序良俗调整家庭关系与性道德,纵向区分了两原则均覆盖民法全领域,但适用层次有别、效果有异。此外,他还提到了宪法基本权利透过公序良俗原则对私法的辐射作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庭张晓霞庭长的主旨发言,主题为“涉网络侵犯人格纠纷带给法律适用的影响”。张晓霞庭长从基层法院审判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值得学界和立法界深思的问题。主要从六个方面加以展开:诉讼主体界定引发请求权问题的研究如微博第一案;受侵犯客体竞合推进权利内容界定的细化,如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三毛案件,产生的侵犯姓名权与肖像权的竞合;人格利益的范围解释呼吁立法完善,现实生活中隐私权的范围和内容随时间变化,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不能满足现实生活中的审判需要,如安宁权;行为方式引发构成要件判断的变化,如学生和教师的婚外情,在微博发帖恩爱照片的行为;涉及逝者的隐私、名誉等问题尚需要理论支持;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凸显立法与实务的脱节。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博士生陈国军的主旨发言,主题为“墓地的民法保护探析”,从我国农村目前频频发生墓地纠纷着手提出问题,阐述了我国墓地保护的必要性,分析了墓地不受侵犯的法理依据,剖析了墓地民法保护的域外法,韩国的类似于地上权的一种物权;美国是墓地役权,瑞士是特殊用益物权。最后提出建构我国的墓地民法保护探究。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博士生刘建的主旨发言,主题为“数字时代图书版权保护遭遇的瓶颈”。以2008年在出版社工作的经历为背景,分析了数字时代我国图书版权保护遭遇的瓶颈的表现,“合理使用”制度滥用的瓶颈;数字版权法修订缓慢的瓶颈;数字图书馆运营模式的法律不适瓶颈;数字图书难管瓶颈。提出了数字时代图书版权保护锁遭遇瓶颈的突破对策;改善合理使用立法模式;推行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加大对网络侵权的打击力度;建立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数字出版环境等。

    刘双舟副院长就第二阶段的主旨发言给与了精彩而深入的点评。 

    本次学术座谈会的提问交流阶段,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言,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也提出了不少值得探究的问题,如什么是民法的面容和变容;合同解释中的不利解释原则;小产权的法律定位和是否取缔问题;最高院案例的效力和基层法院不参照适用的效力问题等。

     

    本次学术座谈会不仅得到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也使参会的同学们受益匪浅。最终会议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华彬教授的总结发言并致闭幕辞中圆满结束。

                                              (供稿: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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