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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功仁、郭维真应邀出席“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11/24

    20131123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承办。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社科院法学所、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武汉大学等数十位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人大预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甘功仁教授、郭维真博士应邀出席。

    此次会议的背景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吹响中国社会整体性和深层次改革的新号角,高度强调财税体制的重要性,强调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

    座谈会上,甘功仁教授围绕会议主题和《决定》当中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容谈了自己的若干想法。甘教授指出关于这部分改革有两大亮点:1、肯定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的支柱,特别强调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2、关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保证,作为粗线条的划分,有中央事权、地方事权,还有中央和地方共有的事权,起码做了一个比较明确、粗线条的划分。然而决定中提到的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对有效解决地方财力问题形成了桎梏。

    郭维真博士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指出了国家在创设财富、累积财富和分配财富等方面不同的责任承担和行为模式,指出国家推进市场自由、提供企业创造财富的市场环境的角度上作了相当努力,然而累积财富与分配财富涉及的改革仍较为慎重。而改革最重要的便是路径选择,涉及的是合法性问题,不仅仅是形式合法性还有实质合法与合理的问题。此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还涉及司法保障问题,如要探讨税务法院的成立,就首先必须厘清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技术性专业性问题、程序保障还是对于行政诉讼或复议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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