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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富国教授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PPP法改革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03/19
     

    201432-3,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邀请,我校法学院曹富国教授赴奥地利维也纳参加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PPP法律改革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有关PPP法律改革活动的一部分,联合国贸法会PPP法律改革专家组成员和部分贸法会成员国代表参加了会议。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一项基本工作就是为其成员国有关立法提供示范法律与立法指南。该委员会早在十年前就开展了私人融资基础设施的立法工作,为私人部门参与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提供法律制度框架,先后颁布了《贸易法委员会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立法指南》和《贸易法委员会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示范立法条文》。自这些法律文件颁布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公共部门资金紧张,对私人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与此有关的公私伙伴关系(PPP)法律政策得以迅速发展。英国、法国以及欧盟、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欧洲经济理事会等国际组织也开始开展有关政策和法律促进工作。在这种新的形势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开始考虑对其私人融资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有关立法进行修订,以反映国际范围内有关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对法律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

    本次研讨会报告和研讨了贸法会秘书处所聘请的咨询顾问就全球代表性国家有关PPP立法所做的研究,就PPP立法的主要政策议题进行了详细研讨,特别识别出需要加以规制的PPP立法的主要方面,并对贸法会进行PPP立法的必要性、可能采取的法律形式以及PPP的法律框架和主要议题进行论证,以期向贸易法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由其确定进行下一步的PPP法律改革。

    中国新一届政府于2012年颁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首次确立了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国务院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也发布了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性意见;最近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些国家政策的发展为公共服务的多元化提供和PPP政策的发展提出了迫切的理论、实践和立法命题。曹富国教授向研讨会专题介绍了中国国家政策的这些最近发展。他认为,贸法会的私人融资基础设施立法更多地关注了基础设施加服务类型的PPP法律问题,而在公共服务多元化提供,纯服务类型的PPP模式将大量出现的背景下,贸法会进行PPP法律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广阔前景就凸现出来。他还就PPP立法中的治理和公众参与问题、PPP中的公共价值问题、可持续发展政策问题做专题发言,并结合中国有关立法就PPP法律的主要政策议题进行多次发言。曹富国教授既希望中国多样化的PPP实践能够为这部联合国立法提供经验基础,也希望联合国新的法律改革项目能够进一步为中国有关PPP的法律制度建设及深化公共服务改革提供有益的国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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