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董新义博士出席“大学校园民法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3/10/24
       2013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大学校园民法问题”研讨会在山东大学法学院逸夫法学教学楼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等高校20多名民商法学者参加会议,对大学校园民法问题展开热烈探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董新义博士应邀出席本次研讨会,并担任评议人和报告人。
      与会学者围绕“大学校园民法问题”这一主题,结合现实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分别以“关于校园民法的一般讨论”、“校园侵权的独特样态”、“校园事故的责任分析”、“校园生活中民法问题”为题展开了四个单元的讨论,就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校园事故中的学校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等核心问题进行研讨,展现分歧,寻求共识。
      董新义博士担任第一单元的评议人,并在第二单元中做了题为“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合同责任”的学术报告。在报告中,董新义博士他并没有从侵权法的角度而是从合同法角度对高校的责任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具体内容包括:高校与学生存在平等的合同法律关系、高校对学生的义务、高校合同责任的形态和归责原则、免责事项等。董新义博士的报告得到点评嘉宾的充分肯定,也引发了现场热烈的讨论。
      校园民法问题较一般的传统民法问题有其特殊性,现实中发生的诸多校园纠纷案件不断引起学者的思考,举办此次大学校园民法问题研讨会对明确学校管理责任、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维护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正确的适用法律有重要的意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