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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轩副教授应邀为北京市检察系统作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24
     

    2014418日上午,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邀请,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副教授前往市检察院延庆培训基地为北京市检察系统培训作了为期半天、题为"新一轮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法再修改后的审判检察监督"的专题报告。来自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三个分院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及十六个区县检察院的一百多名检察官听取了报告。

    在报告中,李轩副教授回顾了1998年到2008年之间的第一轮司法改革和2008年到2013年之间的第二轮司法改革主要内容,指出第一轮司法改革进步意义和第二轮司法改革的主要弊端,阐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开始的第三轮司法改革尤其是三中全会决定所蕴含的改革理念和基本思路,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探讨了检察扩权之后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新机制,特别分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规则(试行)》的核心内容及其利弊。在报告中李轩副教授呼吁全市广大控申、民行检察官们体恤民冤,以检察扩权为契机,依法多提抗诉、多提检察建议尽量纠正民事行政错案,同时善待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以张飙检察官为例呼吁坚守司法良知和法律底线,共同促进民行司法公正。

    报告结束后,李轩副教授还以现场问答方式和检察官们进行了愉快而深入地交流。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李轩副教授的报告观点新颖,理论与实务结合紧密,贴近司法实务,受到现场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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