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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韬参加第三届知识产权、标准与反垄断法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12/17

    1210日至11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主办的第三届知识产权、标准与反垄断法国际研讨会(IPSAML 2014)在北京万寿宾馆举行。来自国家机关、高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的30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吴韬副教授应邀参会并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判实务”专题担任评议人。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商务部反垄断局副局长郑文、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刘烨等领导到会致辞或演讲。本次研讨会会期两天,包括知识产权立法与司法发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判实务、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中的法律问题、互联网产业竞争中的法律问题、互联网条件下的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等10个专题。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判实务单元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光耀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王艳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邱永清分别做了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例评析反垄断若干司法实务问题探讨的专题演讲。

    吴韬在评议中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的核心问题是制度供给不足: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较早,其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的规定无法涵盖互联网产业层出不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通常直接援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并在案例中不断创造违法性判断的新规则;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尽快修订反法,并通过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完善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规范体系。对于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吴韬强调:与目前我国如火如荼的反垄断行政执法相比,反垄断民事诉讼略显不彰,这在一定程度上减损了反垄断法对竞争秩序的调整作用;为鼓励因垄断行为受损的民事主体提起后继性民事诉讼,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法院应肯认行政执法机构就同一垄断行为所做的处罚决定的初步证据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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