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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轩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家法律库”建设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10/16

    20149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举行“国家法律库”建设座谈会,邀请在京部分法学界、律师界专家学者、有关单位和网络技术公司负责人就国家法律库”建设工作和全国人大信息中心草拟的《国家法律库业务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主持。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兼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轩副教授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刘作翔、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北京大学法律信息中心主任赵晓海等专家学者二十余人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王万宾副秘书长首先就国家法律库”建设的启动和前期工作以及国家法律库业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作了必要说明,指出国家法律库”建设是促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旨在服务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大的立法工作,为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提供参考和依据,为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参考,根据张德江委员长和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关于“要尽快做好国家法律库”的具体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信息中心拟抓紧开展国家法律库标准研究,尽快推动国家法律库建设。与会专家学者就国家法律库”建设的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国家法律库拟实现的功能、主要内容及有关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并就国家法律库业务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具体修改和完善各抒己见。

    李轩副教授在发言中提出国家法律库”建设分步、分阶段建设的建议,即先搭建法律库本体,再推出港澳台和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法律库,最后再推出英文版;极力主张应当以《立法法》规定为准限缩收录范围以使“国家法律库”名正言顺,对非法律性质且浩如烟海的一般性文件应排除收录,且不搞不规范的所谓党内法规库,以确保国家法律库的权威性和严谨性,并就法律库检索功能等相关技术性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王万宾副秘书长在会议总结中对李轩副教授等多数学者的发言表示了肯定,明确采纳以《立法法》规定为准限缩收录范围的意见,并将排除收录非法律性质一般文件和党内法规库,尽快推动国家法律库”建成使用

    据介绍,国家法律库”建设是“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中的一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工程;国家法律库”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一定方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关的法律文件、资料等以电子化的形式予以集中存储,能为多个用户实现资源共享的数据库。“国家法律库”建设将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这一根本思路,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提供“全面、权威、及时、方便”的基础法律信息服务,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基础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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