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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律实践研讨会”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召开

    发布时间:2014/08/10
     为了支持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实践的发展和有关学术研究,经商财政部政府采购办公室,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中国政府采购研究所于201475举办了“中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律实践专题研讨会”,就中美两国政府采购投诉法律实践问题进行研讨。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的丹尼尔.戈登副院长、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李亘处长及其同事、中财法学院曹富国老师、于文豪老师和吴晓丹老师、北京科技大学的崔英老师、河南招标服务采购有限公司的陈振立董事长及其同事以及我校从事政府采购(法)学习和研究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等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专题讨论的形式进行,第一个专题由戈登教授就美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进行演讲。戈登教授以诙谐幽默的形式对美国的相关机制进行了系统性的介绍。他以美国空军的一起采购案谈起,介绍了其任职GAO总法律顾问时期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凸显了美国GAO的独立性及作用。并以此为切入点,向大家展示了美国政府采购投诉意义,阶段,投诉机制有效性,投诉机关的选择以及投诉处理等11个关键性问题。第二个专题由财政部李亘处长演讲。李处长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以及处理的具体案件,以平实易懂的语言,给大家呈现了中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具体实践过程。李处长也就中美评审制度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美国是采购官制度,专家意见是辅助性意见,决定权在于采购官。而我国将评审权力赋予专家,采购人在采购上的权力不大,这也一定程度上隔离了采购主管部门的风险。李处长以实例及数字说明了我国救济制度的优势及发展,阐明了其中立性,有效性以及外界对于这一制度的逐步认可过程。

    在会议讨论环节,大家对相关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法学院学生提出美国GAO这种处理机制与行政复议有何区别的问题,戈登教授从主体,程序,效果三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吴老师基于美国处理政府采购案件的结果,提出美国政府采购投诉机制合理有效性的问题,戈登教授从美国政府运行机制,具体实践以及自己的体会对此问题进行解答。于老师询问GAO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过程中有没有涉及到行贿受贿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戈登教授首先就自己履职期间的情况为例说明近二十年此类情况极少,再次说明美国有专门防止及处理的受贿行贿的机制,最后说明GAO一旦发现这类情况也是移交司法部,美国司法部是处理此类刑事犯罪的机构。

    在研讨阶段,对于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但招标存在问题这一事项,李处长进行了理论和实践层面的诠释。陈董事长提出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未中标方利用诸如评审意见,中标方投标文件等不应其知晓的证据去质疑投诉的情况下,证据的效力如何,此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李处长就此问题,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给出了解决问题的答复。

    曹富国教授主持了会议,并就这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

    我国政府采购法已经实施了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法律改革与实践的现实命题。为支持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改革与政策发展,并为我校研究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研究平台和氛围,我校科研试验区公共采购研究所将在财政部及有关省市政府、机构、我校科研处、法学院、财政学院、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等支持下,定期举办这种小型专题研讨会,围绕法律实践和改革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研讨会最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此次会议在融洽活跃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供稿人:魏建世 / 摄录: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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