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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新义博士在证监会作“韩国资本市场法制变革”讲座

    发布时间:2014/08/07

    8月5日下午,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讲师董新义博士应邀赴中国证监会,为证监会干部作了“韩国资本市场法制变革”的讲座。本次讲座正值我国《证券法》修改、《期货法》制定期间,董新义老师针对《证券法》修订草案中的大“证券”定义和《期货法》草案中“期货”定义等,剖析了其存在的问题,从韩国资本市场法给予我国立法的启示予以了详细解读,受到证监会干部的好评。

    董新义老师的讲座主要从韩国资本市场法律规制的变迁、资本市场法的概要、金融投资商品、金融投资业(者)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案五个方面进行,就韩国多年来在资本市场领域的法制变革以及近年颁布的《资本市场法》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草案等做了重点的讲解。

    在金融市场规制的变迁部分中,他主要介绍了韩国金融市场的变迁及其相应的法制变化和进程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变化。在韩国资本市场法的概要和框架部分,他重点介绍了韩国资本市场法的立法宗旨(实现公正性、信赖性和效率性)、核心理念(功能性规制、综合性规制、加强投资者保护和发展金融投资业的平衡)。在金融投资商品部分,他从金融投资商品的概念及构成要素出发,对“证券、期货、基金、信托等产品”到“金融投资商品”(包括证券和衍生商品)的法律改造、对金融投资商品概念下“证券”和“衍生商品”新的分类及其定义和种类、证券和衍生商品的区分作了详尽说明。在金融投资业(者)部分,他重点介绍了韩国采用功能性规制理念,将之前的证券业、期货业、基金业、信托业等整合为金融投资业,并按照不同金融投资业的功能,将金融投资业又分为投资买卖业、投资中介业、集合投资业、投资咨询业、全权委托投资业和信托业。在最后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案介绍部分,他介绍了韩国政府在应对金融危机、为根治在金融消费领域存在不完全销售等违法犯罪问题,认识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特殊性,计划在《消费者基本法》框架外单独制定一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以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并对该法草案的核心理念和核心制度做了介绍。

    在最后的自由交流阶段,董新义博士还对证监会干部的提问给予了解答,并就《证券法》修改以及金融法律的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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