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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名家讲坛]刘凯湘: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

    发布时间:2013/05/02

     

     

    讲座题目: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

    主讲人: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主持人:许冰梅(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评议人:陈华彬(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时间:201359日(周四)19:00-21:00

    地点:中财大厦二层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简介:

       刘凯湘,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1992年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晋升为教授。

    长期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法、信托法等。曾先后到英国、芬兰、日本、南非、美国、意大利、韩国、香港等多所大学访学。曾随司法部代表团访问并考察日本、美国法学教育、司法考试与律师制度。

    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加坡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专家成员,参与多项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论证工作。担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专家委员会委员。

    先后撰写专著、教材8部,在学术报刊及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70余篇。代表性著作有:《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市场与契约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论民法的性质与理念”(《法学论坛》2000年第1期);“论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物权请求权基础理论研究”(《民商法论丛》第28卷,2003年);“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商法研究》第1辑,2000年);“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特征”(《现代法学》1997年第2期);《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物权法原则的重新审视”(《中外法学》2005年第5期)、《合同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完善与司法适用”(《中国法学》2008年第4期)等。

    曾获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全国优秀法学图书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奖、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北京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等。2004年被选入第一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 2005-2006年获美国政府富布赖特访问学者项目奖学金;2006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百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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