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12日,应亚太法协邀请,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法学院讲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苏苗罕博士与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叶荣泗会长、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陈博一行受中国法学会指派,出席了在越南胡志明市召开的亚洲与太平洋法律协会(简称亚太法协,LawAsia)第12届大会以及第12届能源法会议。
亚太法协于1966年在澳大利亚成立,由亚太地区的律师、法官和法律研究者组成,现有来自亚太地区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余名会员。亚太法协现已成为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非政府国际法律组织之一。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法学会于1986年正式加入亚太法协,成为其团体会员。
亚太法协每两年召开一次综合性盛会,此次大会的主题是“竞争与合作”(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共有来自亚太地区的300余位法律人士出席大会。此次会议共设能源法、环境法、劳动法、法律教育、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22个专题。
在11月12日召开的能源法会议上,苏苗罕博士以“中国电力普遍服务若干法律问题”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苏苗罕博士在回顾中国电力普遍服务的法律和政策的发展成就的同时,指出现有的电力普遍服务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并结合中国正在进行的能源法起草和电力法修订工作,探讨了相关的制度完善建议。
会议期间,苏苗罕博士还积极拜会了亚太法协新任主席、香港法学会主席Lester Huang 律师,亚太法协能源法部创始人、前主席、新加坡May Oh & We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May Oh女士以及亚太法协能源法部现任主席、韩国Kim& Kim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oung Soo Kim先生等参会代表,与他们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